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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地下水要强调协同防治

发布时间:2019-08-02 来源:贵州全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生态环境部近日举行7月例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近期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进展。其中提到,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被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扎实推进“一保、二建、三协同、四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任务。以“千吨万人”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为重点,开展乡镇级地下水饮用水水源排查整治工作。那么,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下一步如何开展,“千吨万人”工作有哪些重点部署?本版特刊发相关解读报道,以飨读者。
 
探索地表水、地下水和土壤共治模式
 
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方面。然而,客观现实是,长期以来,对地表水、地下水和土壤的碎片化治理、管理模式,忽略了三者生态功能的联系,导致相关制度协调不够。“在当前背景下,探索建立我国三者共治模式,将从整体上保护和探索水土生态功能。”生态环境部土壤生态环境司相关负责人表示。
 
如何做好协同防治?按照《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要求,在地表水、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方面,主要围绕城镇污水管网进行更新改造,对再生水灌溉进行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对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进行统筹管理。而对土壤、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主要围绕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十条》中相关要求推进,对于农用地地块或建设用地地块的土壤污染影响或可能影响地下水的,做好地下水污染调查、监测、评估、风险防控、修复等工作。
 
“千吨万人”瞄准农民群众关心的问题之一
 
在做好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中,地下水污染饮用水安全是农民群众关心的突出环境问题之一。被称为“大水缸”的水源地,其环境质量是保障饮用水安全的第一道关卡。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目标任务,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近日联合对攻坚战重点任务第二季度完成情况进行调度。“其中,千吨万人以上农村饮用水水源调查评估和保护区划定任务完成情况被列为主要任务之一。” 生态环境部土壤生态环境司相关负责人说。
 
“千吨万人”是指,在2020年底前,要完成供水人口在10000人或日供水1000吨以上(简称“千吨万人”)的饮用水水源调查评估和保护区划定工作。当前,我国各地正在开展农村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和保护区的划定工作。
 
农村水源保护工作具有点多面广、污染隐患多,区域差异大,工作基础差、底子薄等特点。因此,推动农村水源保护工作,是一项长期任务。具体来说,包括加快推进水源保护区划定、保护区边界标志设立、保护区内环境问题整治,统筹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风险源排查和水质保障,着力解决各地农村水源地保护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下一步工作实施分类监管
 
地下水污染防治不能就场地谈场地,要结合地下水特点,强调地下水补经排条件,注重点面结合,实施区域和场地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推进场地与区域的协同防治,在污染场地的修复治理中,综合考虑区域地下水水文地质结构、脆弱性、污染状况、水资源禀赋和行政区划等地下水污染分区特征及地下水功能,提出地下水污染综合防治目标及措施,与场地层面的具体用途管控和管理要求相衔接。”生态环境部土壤生态环境司相关负责人指出。
 
就具体工作安排而言,在区域层面,2019年底前,试点省(区、市)需完成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划分。2020年,各省(区、市)全面开展地下水污染分区防治,提出地下水污染分区防治措施,实施地下水污染源分类监管。场地层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相关要求,重点开展以地下水污染修复(管控)为主(如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或通过其他渗漏等方式非法排放水污染物造成地下水含水层直接污染,或已完成土壤修复尚未开展地下水污染修复管控工作),以及以保护地下水型饮用水源环境安全为目的的场地修复(管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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